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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政策解读

时间:2022-02-11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

《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政策解读

 

一、编制背景

 

为进一步促进本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,把握跨境电商发展战略机遇期,推动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,结合本市跨境电商发展新情况新特点,制定《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京商函字〔2022〕82号,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。

 

  二、主要内容

 

《若干措施》由4部分,共计12条措施构成,从培育平台企业、促进业态模式创新、搭建对接交流平台、优化协调保障机制等方面,提出促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。

 

第一部分
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

从促进平台企业发展、鼓励品牌独立站建设、提升仓储物流服务能力等方面出发,多维度支持各类跨境电商平台发展。

 

一是大力培育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。从促进本地平台发展、吸引骨干企业落地、助力国际市场拓展、优化配套服务等四个方面,分级分类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。

第一,聚焦现有平台企业,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综合评价体系,结合评价结果及企业特点,加强精准服务。

第二,培育新增企业,采取“一企一策”的方式,积极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龙头平台企业,有针对性地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诉求;培育具有较大发展潜力、新业态新模式初创平台。

第三,鼓励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,加速全球布局,助力品牌出海,促进外贸升级。

第四,完善配套服务保障,对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、业绩贡献突出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相关企业,在人才落户、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。

 

二是支持企业自建独立站。根据企业建站投入、销售业绩等情况,对企业建设运营独立站予以资金支持,鼓励企业深耕细分市场,积累私域流量,培育特定品类精品垂直电商平台。

 

三是进一步完善海外仓支持政策。加大海外仓建设支持力度,结合企业海外建仓实际情况,完善海外仓投资主体认定标准,探索创新海外仓支持方式,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支撑能力。

 

第二部分
持续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

充分发挥“双枢纽”航空物流资源优势,探索拓展“两个试点”业务,积极促进跨境电商业态模式创新。

一是加快推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,进一步优化本市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医药产品试点清单。

二是组织相关试点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拓展“网购保税+线下自提”业务;积极争取采用“前置仓+区店调拨+店面直提”模式,在北京市内试点开展安全合规的跨境电子商务即买即提业务模式。

三是深入挖掘本市“双枢纽”航空物流潜力,持续推进跨境电商“优进优出”。

 

第三部分
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对接合作平台

搭建供需对接、重要展会、合规培训三类跨境电商合作交流平台,为企业提供资源对接、品牌展示和深入了解境外市场的契机。

一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,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传统外贸企业的合作对接。

二是组织跨境电商企业参与服贸会等国内外重要展会,办好中国电子商务大会,为企业提供品牌展示、合作洽谈、信息交流的平台。

三是依托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开展合规培训,对主要境外市场的交易规则与标准进行解读,提高企业境外本土化经营水平。

 

第四部分
建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协调调度机制

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综试区联席会议机制作用,建立重点跨境电商企业联系对接和跟踪服务机制,鼓励各区、跨境电商产业园扩大招商引资,引进具备良好发展潜力或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落地。

 

  三、实施时间

 

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(咨询电话:电子商务处,5557937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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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北京市商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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