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自贸国际商会
中国国际商会福建自贸区商会(简称福建省自贸国际商会),是由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,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,非盈利性的,联合性的社会团体,是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(简称福建省贸促会)审批成立,并经福建省民政厅备案的省级社会团体。
2017年1月3日,福建省自贸国际商会成立大会在福州皇冠假日酒店成功地隆重举办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会长张秋、福建省民政厅处长周强、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陈建、福建日报新媒体中心张朝辉等人同来自省内外80余家商会会员单位代表及多个行业协会代表出席此次大会,共同见证福建省自贸国际商会的成立。
迄今为止,作为有ICC国际背景的社会团体,依托福建省贸促会等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,福建省自贸国际商会已与国际上近50个国家的华人华侨社团以及17个国家的行业协会建立稳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并同一些国家的商会以及部分地级市贸促会建立了联络合作机制。与省县级市贸促会形成密切的交流合作机制,并积极吸纳海外华商企业会员,为国家自贸政策,为福建省自贸国际商会的业务开拓做积极探索,为进出口企业的“走出去,引进来”做积极蓄势。
业务范围:
(一) 向会员单位介绍政府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促进和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发展;
(二) 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共同要求,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,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的建议,做好有关协调工作;
(三) 会员开展国际贸易、服务和投资、进行先进技术交流和各种形式的经贸合作提供服务,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,促进公平贸易;并在市场竞争中,对企业自律行为进行监督,维护福建省自贸国际商会诚信形象;
(四) 提供国际商业活动的各类信息,沟通并加强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境外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;
(五) 加强同国内外商会及海外商会驻福建省机构的交流、交往和合作;
(六) 按照现代企业经营者素质的要求,为培养企业外向型高级经营管理人才,做好培训工作;
(七) 出版发行有关刊物、书籍;
(八) 办理政府授权或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;
(九)主办、承办和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各种国内、国际展览。